2018年9月7日上午,滨海交警大队民警在S327省道与滨海县东坎镇新安大道交界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示意陈某进驾驶的牌号为苏JXXXXX轿车停车接受检查,陈某进拒不接受检查并驾车逃窜。后民警在滨海县东坎镇阜东北路中石油加油站将该车辆查获,陈某进拒绝下车接受检查并对民警进行辱骂,影响较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陈某进进行行政拘留十日。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交警检查是为了杜绝交通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合,更不能对执勤民警辱骂和袭警,否则等待你的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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