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立即注册

游客您好!登录后享受更多精彩

查看: 14448|回复: 57

在滨海果林,这两人被警方现场查获……

    [复制链接]

334

主题

94

回帖

936

积分

县丞

积分
936
发表于 2018-12-28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在一定范围内已经成为一种习惯和自然,但是仍有少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这也导致酒后驾驶一直是交通安全最大的隐患之一,许多血的教训都向人们昭示酒驾的危害。
近期大队组织民警对县城的主要路段进行了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每天都有抱着侥幸心里的人员,加入到酒驾的行列,滨海交警也提醒各位驾驶员,酒驾直接关系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天都在发生的事故惨剧一次又一次地演绎着酒后驾车的严重危害。今天中午通榆中队,在果林卡口查获两起酒驾,驾驶人员服从酒精吹气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20.0mg/100ml; 60.1mg/100ml
084106lzeeozjkljttkgbo.jpg 084106m71q3at6z1i3nqzn.jpg 084107yxpppp2qeztitpp8.jpg 084107rp1o1p7t08kx0t7p.jpg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摒弃侥幸心理,拒绝酒后驾车。
小编看着很心痛酒驾,何时才是头?我们已经宣传了很多年但是还是有这种不付责任的行为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请“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请朋友们不要劝开车的人喝酒更要让自己的朋友喝酒了不要开车
“酒驾”的违法成本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主题

4707

回帖

1万

积分

按察使

积分
15393
发表于 2018-12-28 1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美丽的笑容 永恒的纪念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069

主题

1万

回帖

4万

积分

巡抚

积分
48735
发表于 2018-12-28 0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两个人有做喜剧演员的潜力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主题

3319

回帖

1万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11187
发表于 2018-12-28 08: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94

回帖

6846

积分

知府

积分
6846
发表于 2018-12-28 0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94

回帖

6846

积分

知府

积分
6846
发表于 2018-12-28 0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7

主题

2万

回帖

4万

积分

巡抚

积分
48043
发表于 2018-12-28 0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拍照留念,要笑一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08

回帖

420

积分

进士

积分
420
发表于 2018-12-28 09: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为啥笑的那么开心?惩罚没到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5

主题

281

回帖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12949
发表于 2018-12-28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8255

回帖

2万

积分

按察使

积分
21588
发表于 2018-12-28 0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125

回帖

3392

积分

知县

积分
3392
发表于 2018-12-28 1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5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