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里两只身型偏大的宠物狗在街上飞奔,其中一只大型狗身后拖着的狗绳将路上一位老人一下子带倒重摔在地上,老人头部大量出血倒地不起。原本牵着狗的小女孩返回现场后,带着宠物狗快速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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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此事发生在广东佛山。事发后,附近村民纷纷报警和打120,老人被救护车拉到附近医院。该名老人家附近的邻居告诉记者,老人经送医抢救无效去世。牵狗者为未成年人,12岁左右
据当地村民邓先生称,该老人90岁左右了,是当地人。邓先生说,狗约有100多斤重,是视频中女孩从其他村民家门口牵来玩的,女孩也是当地人,12岁左右。
老人邻居梁先生告诉记者,狗主人是本地人,平时很少和人交流,他见过狗主人最多养过5条狗,目前狗主人去上班了,平时狗就锁在门口的一棵树前,今天他没看到狗。
“上个月,我一个老乡带着小孩过来玩,小孩就被他家的另外一条狗咬伤了,当时他们家还写了保证书,赔偿了药费,后来狗主人把那只伤人的狗送走了。”
梁先生说,他并不反对养狗,但是一定要把狗看好。据悉,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表现针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近日,南京警方发出重要提示
各位市民朋友:
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表现。文明城市创建依靠每一位市民朋友的支持和配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我们就城市依法、文明养犬的要求和违法违规养犬的罚则提示如下:
1、养犬必须办理《养犬登记证》,违者,没收犬只,处 3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您可以到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治安大队免费办理犬证,也可以通过 " 南京公安 " 微信公众号在线免费办理犬证。
2、携犬出户必须系犬链,且犬链长度不得超过 1.5 米,违者第一次处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第二次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3、因携犬不系犬链出户造成犬只伤人,具有驱使犬只伤人或对犬只伤人放任不管的,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约束犬只,使犬只脱离犬主管控视线的情形之一,以故意伤害他人给予治安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违者,经责令改正而逾期不改的,没收犬只,并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
5、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室内农贸市场、金融经营场所,以及设有犬只禁入标识的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违者处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同时,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
6、养犬人应当配合、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劝告和管理。应当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的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明养犬,发现违规养犬行为,请及时拨打 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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