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上,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醉酒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当天晚上,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长狄华东率领民警在辖区老204国道设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0时许,民警发现一辆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驾车人发现警车竟然猛打方向准备从支道上驶离,民警觉得该车存有疑窦,将其拦下检查。民警要求驾车人打开车窗接受检查,但驾车人竟然不配合民警执法,不肯打开车窗。民警三番五次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导,驾车人才将车窗打开。 只见驾车人满脸通红、满嘴酒气,存有酒驾嫌疑。民警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得驾车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1.1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并将其带到富安医院抽血送盐城市公安局物检所检测。 经查,当天晚上,驾车人丁某(男,45岁,东台市许河镇人)和6名高中老同学聚会,丁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不顾自己开轿车前往赴宴,竟频频举杯敬酒,7人先后喝了6瓶白酒。 酒后,丁某驾驶小轿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个正着。丁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警方除将其驾驶证吊销外,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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