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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关于开展发热病人违规收治有奖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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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3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开展发热病人违规收治
有奖举报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医疗机构哨点监测作用的发挥尤为关键。为切实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开展发热病人违规收治有奖举报工作通告如下:

一、举报事项

即日起,凡出现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新冠肺炎十大“可疑症状”附后),一律到我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其他医疗机构(包括所有民营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

广大群众如发现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诊治发热患者的,可第一时间进行举报(近日,我县已对7个卫生室、个体诊所作出暂停执业处罚,具体名单附后)。

二、举报方式和要求

1、举报受理单位:滨海县卫健委,举报电话:0515-84198200。

2、举报线索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并留下本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举报的事实应客观真实,不得虚报、伪报、谎报、诬告。

4、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奖励标准及领取方式

每提供有价值线索1条,奖励人民币300元。

1、奖金领取方式:县卫健委通知举报人带本人身份证至县卫健委领取奖金,举报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领取,无特殊情况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2、举报人就同一线索多次举报的,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时间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举报受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受理的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7月31日      

新冠肺炎相关表现十大“可疑症状”


十大症状

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

首诊具有“十大症状”的就诊注意事项

1.主动到发热门诊就诊:

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首诊具有以上“十大症状”的患者,请主动到滨海县人民医院、滨海县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除新冠后可到普通门诊复诊。

2.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

在预检分诊或诊疗过程中发现有以上“十大症状”的患者,请服从医务人员安排,执行相关流程,配合医务人员要做好流行病学问诊、核酸检测、基本身份信息登记和报告等。

7月28日以来,已有7个个体诊所、卫生室因疫情防控不力被暂停执业。停业整顿单位名单如下:

七里卫生室
新安村卫生室
兴庄村卫生室
碧水绿都医务室
辛道彦耳鼻喉诊所
益众中医诊所
玉龙社区卫生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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