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晚上,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醉酒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的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当天晚上,东台市富安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老204国道设点开展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20时许,民警发现一辆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驾车人发现警车竟然猛打方向准备从支道上驶离,民警觉得该车存有疑窦,将其拦下检查。民警要求驾车人打开车窗接受检查,但驾车人竟然不配合民警执法,不肯打开车窗。民警三番五次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宣导,驾车人才将车窗打开。只见驾车人满脸通红、满嘴酒气,存有酒驾嫌疑。民警当即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测得驾车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驾。民警并将其带到富安医院抽血送盐城市公安局物检所检测。 经查,当天晚上,驾车人严某(男,46岁,东台市许河镇人)应朋友之邀前往某饭店赴宴,严某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不顾自己开轿车前往赴宴,竟频频举杯敬酒,同桌7人先后喝了5瓶白酒。酒后,严某驾驶小轿车回家途中,被交警查个正着。严某醉酒后驾驶小轿车上路行驶,严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警方除将其驾驶证吊销外,并追究其刑事责任。(常昌华 陈永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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