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受理范围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在滨海居住,并持有滨海有效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持有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驻滨部队现役军人或武警。 
二、认定基本条件 在我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县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时间安排 2022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两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21日至5月7日17:00。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2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至7月7日17:00。 (二)现场确认 确认地点:滨海县教育局1403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4232069。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5月16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7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体检医院 体检地点:滨海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第一次体检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21日上午7:30—10:00。 第二次体检时间:2022年7月12日—7月16日上午7:30—10:00。 所有申请人务必于体检截止时间前完成体检并合格,逾期未检者,视同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由县人民医院直接反馈给我局,不需要申请人等待体检结果。申请认定人员需严格执行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和政策规定。(体检表详见附件)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时间和领取方式将在QQ群:2022年滨海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通知(群号码:102968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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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签字上传,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否则不能认定。 
五、提交材料 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 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附件 1.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2.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非幼儿园) 3.滨海县人民医院疫情防控期间体检相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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