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5日,一汽配维修店因未依法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且在责令整改后仍拒不改正,被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立案查处。合规备案是义务,知法守法是底线!漠视法规者,必受严惩。
01 案件回顾 2025年2月14日,我大队执法人员对滨海县***汽配维修店(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发现其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15日内完成备案。2025年3月5日复查时,该店仍未整改。该汽配维修店因涉嫌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依法立案查处。
02 案件处理 经查,当事人行为涉嫌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结合《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决定给予罚款叁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3 执法警示 部分经营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小本生意无需备案”。实际上,备案是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前置程序,未备案经营不仅扰乱市场,还可能因技术不达标引发安全事故。本案体现了“教育警示与严格执法并重”的原则。初次检查时已进行约谈和整改提示,但当事人漠视法规,最终承担法律后果。
滨海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未备案经营、超范围作业等违法行为。请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共同维护公平、安全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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