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出行便捷,但安全合规是底线!近期, 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依法查处一起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无证车辆违规派单案件。此案再次为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敲响警钟:合规运营,不容侥幸!
01 案件回顾 2025年05月15日下午,执法人员在滨海港高铁站售票大厅门口检查时,发现某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签约驾驶员蔡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苏JF****7(绿牌)零跑牌小型普通客车。 执法人员现场通过移动执法终端“守护2.0”系统查询,确认该车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并发现该车在当日有通过该网约车平台APP接单运营的记录。执法人员全程记录取证,并予以立案调查。 
02 案件处理 经查,该公司作为网约车平台为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提供派单服务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03 执法警示 致各网约车平台公司: 务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落实车辆、驾驶员准入和动态监管机制。平台合规是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任何纵容违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致广大网约车驾驶员: 依法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是合法营运的前提。切勿心存侥幸驾驶无证车辆接单,一旦查获,将面临车辆暂扣、罚款等严厉处罚。 致广大乘客: 选择网约车出行时,请务必通过合规平台下单。乘坐无证“黑车”安全无保障,维权困难。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非法网约车运营行为。
滨海县交通执法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运用科技执法手段,严厉打击网约车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筑牢交通运输安全防线,全力维护我县客运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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