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盐城市响水县纪委监委收到县民政局移交一问题线索,反映某镇一老人去世后,其亲属继续领取高龄津贴情况。随即该县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对此开展初核。 经查,去世老人系回族村民,按当地风俗去世后进行土葬,故老人亲属便在负责公墓管理工作的村干部处购买了墓穴用作下葬。而该名村干部作为负责村里死亡人员信息上报员,明知老人去世却未及时将信息反馈至镇社会事业局,导致多发放了15个月高龄津贴以及春节慰问金。该县纪委监委对该名村干部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予以追究。通过政策宣讲和做思想工作,老人亲属将多领取的高龄津贴退回至县财政账户。 高龄津贴是老年人的基本福利,虽金额不大,但事关老人切身利益。针对该案暴露出的高龄津贴发放监管漏洞、制度短板,响水县纪委监委向民政部门发出工作提示,要求全县8个镇(区)民政部门每年至少两次对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对象的生存状况进行走访核查,加强动态管理,防止高龄津贴误发现象发生。同时要求县民政局对接相关部门,将本县户籍年龄即将达到80周岁的老人信息提供给各镇(区),督促镇村通过上门拜访、电话通知、短信发送等方式将高龄津贴政策提前告知给符合条件的老人家属,确保老人到龄按期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不漏一人。 下一步,该县将对有少数民族居住的小尖镇、运河镇加强镇村卫生院(室)管理,做好去世老人信息及时向上级反馈。(王维萍 姜玲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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