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命胡柏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潘迎华为盐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张利华为盐城市数据局局长。 任命仲明桓、林毅为盐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程登健、何娟、张佳、邵森弟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余佳、崔恒春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季军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徐永成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赵启兵、韩英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任命顾伟为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宋文笋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维华的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胡柏林的盐城市数据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登健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新龙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李霞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启兵、韩英的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陶运梅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王瑞华的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季军的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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