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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滨海这个镇,省政府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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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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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
省政府关于
滨海县部分建设用地的批复
同意相关土地被开发利用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
滨海县蔡桥镇团结路扩建工程
建设用地的批复


盐城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办理滨海县蔡桥镇团结路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请示》(盐政请示〔2025〕1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位于滨海县蔡桥镇的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1074公顷(耕地0.0264公顷)、未利用地1.13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2425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074公顷,征收土地1.242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滨海县蔡桥镇团结路扩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市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四、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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