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青墩派出所户籍窗口,一名男子掏出身份证要求补办,声称证件“消磁”了。窗口辅警金龙滟接过证件一看,心里顿时警觉——这张身份证有问题! “您稍等两分钟,我请后台同事核实一下!” 金龙滟不动声色地稳住对方,同时向身旁的同事丁长平递了个眼神,随即快步走向后台汇报。很快,增援民警孙云杰赶到现场,将这名男子控制住。  面对询问,男子宋某眼神躲闪、支支吾吾,最终承认自己使用了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原来,两年前他外出务工时,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年轻”以增加就业机会,听人建议后花钱让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 宋某交代,他只偶尔用过几次假证,时间一长竟忘了这是“假货”,一直和真证件混放在一起。事发当天,他去银行办事错拿了这张假证,被告知“消磁”后,便稀里糊涂赶到派出所换证,结果自投罗网。  在宋某眼中足以乱真的假证,在户政民警眼里却漏洞百出,一眼就能分辨。目前,假身份证已被警方依法收缴,宋某也因购买、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被依法处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警方提醒 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颁发,任何购买、使用伪造身份证的行为都属于违法。千万别因一时“图方便”或“想当然”触碰法律红线,否则最终吃亏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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