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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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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4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滨海县公安局
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滨海公安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劳务碰瓷、碰瓷敲诈、强迫消费、色情敲诈、裸聊敲诈、网络“套路贷”、网络暴力。
2、“六霸”等传统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
3、三类突出犯罪:侵害“三车两员”(网约车、出租车、货运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等新就业群体的黑恶犯罪;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二、举报须知
1、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尽可能准确、详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户籍地或居住地等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具体内容,以及所掌握的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蓄意虚假举报、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鼓励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线索举报电话:110、0515-84452186;
联系人:陈警官  17351532176;
电子邮箱:17351532176@163.com
来信地址:滨海县世纪大道6号滨海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滨海县公安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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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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