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厚德 滨海”建设,在全县上下营造崇尚好人、学做好人、争当好人的生动局面,经择优推荐、审核评议等程序,推荐我县沈洋洋参评“中国好人”,现将其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5月13日-5月19日联系电话:0515-84108933电子邮箱:bhwmsj2019@163.com
滨海县文明办 2026年5月13日 主要事迹沈洋洋,男,1989年6月生,中共党员,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滨淮派出所辅警。2025年11月12日晚20时许,滨海县滨淮镇一家浴室突发大火,发现火情的沈洋洋立即奔赴现场,迅速联系辖区派出所汇报火情,并请村书记组织工作人员疏散围观群众。危急关头他三次冲入火场,高温炙烤着皮肤,浓烟呛得人不停咳嗽流泪,他始终没有退缩,几经摸索,成功救出1名被困男子,还将两瓶液化气罐转移至室外,有效防止了火势蔓延和次生灾害发生。在屋顶坍塌前,他飞身而上,将正在抢救财物的店主奋力拉出,用无畏行动诠释了“英雄”二字最质朴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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