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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群众合法权益,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定点药店(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范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内容 诱导或协助他人冒名购药、超量购药;盗刷、空刷医保卡套现;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医保目录外药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进行结算;为非医保定点单位提供刷卡结算服务;医保药品和自费药品两种价格,医保结算价高于现金购买价;无执业药师在岗或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冒用他人名义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其他医保定点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线索提供要求 举报人应当提供涉嫌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票据、检查报告、病历资料等。线索须真实、准确、详实,尽可能明确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机构名称、地址、涉及人员及具体事实;优先提供照片、视频、录音、票据、处方、聊天记录等佐证材料,提高线索核查效率。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线索举报方式 可采取来信、来电、当面等方式进行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受理举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1.电话举报:0515-89191000、84220819(工作日8:30-11:30,14:30-17:30);89118005(节假日9:00-11:00,15:00-17:00) 2.现场、信函举报:滨海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股(滨海县水务大厦16楼)、滨海县医保中心稽查股(滨海县育才路166号) 五、其他说明 对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 滨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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