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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昆山“砍人反被砍死宝马男”曾获见义勇为证书 警方正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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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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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2: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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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号08-2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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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21时许,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震川路、顺帆路路口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其中刘某某(男,36)因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有网帖提及,事故中死亡的刘某某曾于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对此,当地警方表示,正在核实这一情况。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网传一份于今年3月30日颁发的证书上看到,授予人名叫刘某某,证书上提及,弘扬社会公德,伸张正义、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突出,特发此证,以资鼓励。证书的落款是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并盖有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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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对此,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表示,昆山市公安局已经来了解情况,“我们就把当时怎么奖励的情况反馈给了他们。”昆山市公安局政治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们已经搜集到很多关于当事人的情况,需要一一核实,其中就包括曾获见义勇为奖这一细节。工作人员表示,在核查清楚后,将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北青报记者 熊颖琪 孔令晗 实习生 王婧)
转自:北京青年报
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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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4: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贪官还捐款助学尼,有头脑的黑社会也会立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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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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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21: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尼玛逼,
只想骂脏话,
一个出行随车带砍刀的人,
也能得见义勇为的荣誉证书,
侮辱我的智商还是这个社会就是这样了?
一个装逼不成反被操的社会渣渣死了,
现在用间接的洗白,
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有强大的幕后操控?
我特么的感到害怕,
哪天我骑自行车上街,
被一个宝马别过来拦住我,
继而拿把砍刀向我挥过来,
我是不是该告诉自己以前学校书里学的正当防卫先放一边不用想,
先问问对方:
你获得过:见义勇为证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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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虾壳岛 发表于 2018-8-29 16:32
这种人举报吸贩毒,百分之百属于黑吃黑

应该是借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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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种人举报吸贩毒,百分之百属于黑吃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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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21: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这个社会怎么了?
说好的共产党的天,是明朗的天呢?
朗朗乾坤,居然如此的是非颠倒,黑白不分?
我在微信群里看过视频了,
是死者拿刀出来砍人后,
刀掉了(很难闷,一个人如果没喝酒没有病刀是怎么在手里掉落的?如果喝酒了,酒后驾车并持刀砍人,被砍的人是否有反抗的权利或者自我防卫的权利呢?)
被人拿起自己的行凶工具来正当防卫,
我们暂且不说什么防卫过当,
就一把刀砍向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时,
刚好这个党员是公污猿,
并且这个公污猿是一个优秀的政府官员时,
请问:这个事件还是这么报道吗?
所以我想问问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心理阴影面积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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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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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30 13: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北京青年报记者在网传一份于今年3月30日颁发的证书上看到,授予人名叫刘某某,证书上提及,弘扬社会公德,伸张正义、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集体、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贡献突出,特发此证,以资鼓励。证书的落款是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酒后驾车上非机动车道,还随车配带公安部门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伺机行凶,刘某某的一系列行为与上述华丽的褒奖词一概不符,建议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收回对刘某某的见义勇为荣誉)
会,并盖有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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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23: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虾壳岛 发表于 2018-8-29 21:50
贵州织金:拆违现场一村民驾车撞人致3人死亡、10人受伤
中国青年网08-29 19:30
8月29日,织金县发生一起 ...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限度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 根据《刑法》[1]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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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21: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网友整理“龙哥”的“战绩”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

除了以上犯罪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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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2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就算正的又怎么样,难道有荣誉证书就是好人么,国家这意思我们没证书就是坏人了,好人就应该拿刀去看人啊,地球反过来转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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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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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事情反转太快,难辨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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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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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6: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昆山“砍人不成反被杀男子“曾获见义勇为证书:因举报有人贩毒
扬子晚报讯(记者 于英杰)扬子晚报紫牛新闻昨日刊发《为小事竟动刀,不料自己送了命》,报道了昆山“8.27”案件的有关情况。同时,网上爆出首先持刀的纹身男子即被害人刘海龙有犯罪前科,还在今年荣获见义勇为证书一事,引发网友质疑。对此,8月29日,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情况说明:刘海龙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毒贩。目前我省见义勇为奖励规定“并未明确犯罪前科人员不能申报见义勇为”,对其奖励是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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