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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 省政府关于 同意相关土地被开发利用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老家
滨海县2026年度 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滨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盐城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呈报的(滨)地呈字[2026]第1号农用地转用方案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盐城滨海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农用地7.4481公顷(不涉及耕地)和国有未利用地7.48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县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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