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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一加油站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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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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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10-18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近期,县应急管理局通过群众信访举报核查、常态化计划执法检查,分别查实辖区加油站存在违规操作、金属熔融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经考核合格上岗等违法问题。为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现对两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守安全底线。
      一、滨海县天场马套加油站违反操作规程案
      2026年5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核查滨海县天场马套加油站信访举报问题,通过调取监控发现:2026年3月12日,非该加油站员工(出租车司机)操作非自助加油机进行加油作业,该行为不符合该加油站的《加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4.5条:“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机”和《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 第6.1.2条:“不应在加油作业区外进行加油作业。不应向未采取防止静电积聚措施的绝缘性容器进行散装加注。客户不应操作非自助加油机。”的规定。
      该行为违反了《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第6.1.2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8号)第七十三条第一项,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对滨海县天场马套加油站警告,并处人民币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滨海县文博阀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案
      2026年5月26日,根据《滨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安排,滨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滨海县文博阀门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滨海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并参照《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6年第二版)》第二部分第五章第一百零一条,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675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滨海应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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